叉車安全性檢查與產品檢驗
叉車列入國家特種設備的管理以后,其型式試驗的方式方法與傳統(tǒng)的產品檢驗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為了與國際接軌,并加強叉車生產的管理,安全性檢查的項目在型式試驗中占了較大的比例。
筆者總結產品檢驗中正式頒布的《內燃平衡重式叉車型式試驗細則》安全性檢查條款,針對國內叉車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做了一些探討。如果對企業(yè)產品檢驗和質量控制的改進有些作用的話,即達到了本文的目的。
希望企業(yè)的技術和檢驗部門認真學習《內燃平衡重式叉車型式試驗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共同完善產品的安全性檢查項目,使叉車產品總體質量上一個臺階。
1、叉車的銘牌及車架號
叉車的銘牌無論是老產品和新產品都是必不可缺的,但其內容往往有缺陷,或者說不完善、不規(guī)范。各企業(yè)的銘牌都有自己的特點,但是按《細則》要求:
a. 制造廠名稱
產品名稱和型號
c. 制造日期或產品編號(要少要標出生產月份)
d. 作業(yè)狀態(tài)下,無載時自重
e. 最大能力(額定起重量)
這些項目缺一不可,如果有可拆式屬具和特殊用途還要按《細則》要求制作銘牌。
產品銘牌中往往缺少是生產日期及產品編號的規(guī)范注法,企業(yè)都有自己產品的特殊編號,但至少應標明:叉車的特點、型式、生產日期(至少月份)及其它內容。
車架號的要求是,在叉車車架的明顯位置注有鋼字順序號標記,即車架號,應打在叉車車架明顯位置。(建議在車輪防護罩或車架側面,字體應醒目)有些企業(yè)將車架號打在叉車隱蔽處,或沒有車架號,這是完全不符合《細則》要求的。
2、安全標識
安全標識應包括:在門架外側標有貨叉上嚴禁站人,貨叉下禁止行走的安全標志。其他標志和說明至少包括:門架夾手標志、輪胎氣壓標志、風扇葉片切手標志、注油標志、操作要領。在產品檢驗中,標志、標識齊全并符合要求的產品極少。原因之一是企業(yè)重視不夠。認為標志、標識并未影響整機性能,缺少一兩條無關緊要,但《細則》要求有一項不合格即判定為整機不合格;原因之二是不規(guī)范。所有的標志、標識、符號都應按照GB/T7593的要求進行印制。這些項目易缺少的是,風扇葉片切手標志、門架夾手標志、注油標志。這些標志標識制作很簡單,往往企業(yè)忽視這一點,這些工作對于整機的質量也起著關鍵的作用,是總體評價叉車產品的薄弱點。
3、起升裝置的安全性
①防止貨叉橫向意外滑移(適用于掛鉤型貨叉)或脫落。
現(xiàn)在絕大多數(shù)叉車使用掛鉤型貨叉,即便于橫向移動又便于更換,簡便的同時帶來的隱患是易脫落。因此對于貨叉的橫向定位提出了嚴格的要求,并要求在裝好貨叉后要具有防脫落措施。這項要求部分企業(yè)沒有做到,雖然只是加一個螺栓孔和螺栓,如果在設計工藝,制造中缺少這一簡單的工序,那可能造成的后果是嚴重的。因此安全性能檢驗,每一項要求都是至關重要的。
②限位裝置:動力驅動的升降裝置必須裝備放置在貨架越程的裝置。
有些企業(yè)叉車起升裝置的上止點由起升油缸控制,從安全角度來講是比較危險的,從設計角度也是非常不合理的。叉車的使用,尤其是內燃叉車,一般使用環(huán)境比較惡劣,使用頻率較高。如果沒有機械定位,僅靠起升缸頭的限位是不可靠的。因此在設計和生產中要嚴格把好這道關,加裝機械限位塊,防止貨架沖出門架槽鋼,造成嚴重后果。
4、駕駛員的位置
在《細則》中對駕駛員位置的要求比較嚴格,這是從駕駛員人身安全角度出發(fā)的。傳統(tǒng)的叉車駕駛員位置與《細則》的要求差距并不大,但是《細則》中對駕駛員手、腳、腿間隙的設計尺寸提出了要求。
手指 25mm一般操作手柄,尤其是內燃機械式叉車往往忽視這一點。
手或腳50mm 踏板間距的設計及與轉向立柱的間距達也不到這個要求。
雙臂或雙腿 100 mm
這項條款,要求叉車設計人員在相關操作件結構尺寸的設計中,總體考慮駕駛員的安全性、舒適性,同時也要對配套的多路閥和轉向器外形尺寸提出要求,否則叉車整體結構的技術整改異常繁瑣。
5、輪輞
要求:對開式輪輞裝有充氣輪胎時,必須保證車輪從車上拆下后,方能松動輪輞螺栓。
國外同類叉車,雖然在操作要領和說明書中將這項要求敘述的很清楚,但在現(xiàn)場維修中,還可能出現(xiàn)誤操作,造成人員傷亡。因此,《細則》要求在設計上根除這一隱患顯得更為合理,同時也是容易實現(xiàn)的。部分企業(yè)加裝防誤操作的特制螺栓,就解決了這個問題。
6、司機座椅面的最低點至擴頂架頂部下側:垂直距離≥1000mm
由于叉車結構的不同,護頂架的形狀各異,《細則》對于駕駛員駕駛叉車的座椅高度加以了限制,行業(yè)中很多產品不符合這項要求,整改也非常困難,所以要求企業(yè)設計部門在設計整體外形尺寸的同時,要首先考慮這項指標.
7、各種操作手柄(分別置于中位),未加保護的踏板、腳和方向盤的布置可以沿門架方向超出護頂架外輪廓在水平面內垂直投影,其最大超出距離為150mm。
這項條款既是對叉車外形
尺寸的要求,也是對其安全性能方面的要求,叉車設計者對這項要求要深刻理解和領會。對于方向盤角度的設計(現(xiàn)在方向盤角度可調,有前、后極限位置)要求不超過該尺寸,同時對操作臺面外形尺寸也加以限制。企業(yè)要依據(jù)GB/T5143-2001標準,進行相關尺寸的設計,從防止發(fā)生意外事故的角度考慮,以保證操作者的安全。
《細則》中,對于安全性方面的檢查,嚴格而合理,其重要程度與樣機的性能指標相當。這是個比較新的課題,無論是對于企業(yè)、設計、工藝、生產、檢驗人員,還是作為國家級檢驗機構的檢驗人員,都要認真學習和貫徹執(zhí)行。
上面列舉的只是安全性項目中叉車產品普遍性存在的問題,要把叉車產品的各項安全性檢查項目做的更完善,更符合國家對行業(yè)的統(tǒng)一要求,任重而道遠。
安全性檢查對于我國叉車行業(yè)來說是個新內容、新要求,由于叉車的人機工程和環(huán)境因素管理越來越趨向于人性化,因此叉車的安全性能檢查和叉車的性能指標對于提高產品質量具有同樣的重要作用。希望這篇短文能夠達到拋磚引玉的目的,通過全行業(yè)的努力,